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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新出土唐《刘祎之墓志》及其史料价值

洛阳新出土唐《刘祎之墓志》及其史料价值[]

 

毛阳光

 

(洛阳师范学院  河洛文化研究中心 历史文化学院 471022 河南 洛阳)

 

内容提要:刘祎之是唐高宗、武后时期的著名文士和宰相,在当时政治中具有重要的影响。洛阳新出土的刘祎之墓志对于志主的家世、婚宦、卒葬等记载详实,尤其是关于刘祎之早年仕宦经历、赐死时间等记载能够充实和纠正两《唐书·刘祎之传》记载的不足和错误。而墓志也为解决这一时期北门学士的出现时间问题提供了线索,体现出新出土石刻文献的重要价值。

关键词:刘祎之墓志 洛阳 唐朝

 

    刘祎之是唐高宗、武后时期著名的文人和政治家,他在高宗统治后期密参时政,以分宰相之权,被称为"北门学士"。他还受到武后的宠信,并参与了中宗李显的废立,在这一时期的政治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影响。其人《旧唐书》卷八七、《新唐书》卷一一七有列传。[] 近来,刘祎之墓志在洛阳出土,该墓志长、宽各八十八厘米,四煞装饰卷草纹,志文楷书,共38行,每行38字,志盖未见。该墓志目前已被洛阳私人收藏。和文献记载相比,由其子刘扬名等撰写的墓志对于其家世、婚宦、卒葬等方面的记载都比传统文献翔实可信,弥补并纠正史书记载的不足与错误,具有重要的史料价值。同时,文献中的记载也可以和墓志记载相互发明。因此,笔者这里结合史书的记载,对该墓志略作考释,以彰显其价值。墓志全文如下:

    大唐故中书侍郎同中书门下三品昭文馆学士临淮县开国男赠中书令刘氏先府君墓志铭并序

    嗣子润州司法参军扬名等谨述

    缅寻童幼,昔事严慈。趋庭禀诗礼之初,入室奉晨昏之次。用能备观百行,总闻四德,忠孝之道存焉,贞淑之教流焉。霜露年深,仪范斯远。门庭遗事,记录犹多,或求他人,谁能具矣。是用谋诸姻属,敬述德音。先府君讳之,字希美,临淮阳乐人。汉光武子广陵思王荆之后也。蛇分沛国,郁兴西汉之基;凤集济阳,式建东都之业。及五马南渡,七姓从王,家于晋陵,重为名族。曾祖保,陈始兴王谘议参军。祖兴宗,鄱阳王谘议参军,名书国史,兼有文集。考子翼,皇朝朝散大夫、著作郎、昭文馆学士。盛德伟才,自有史传,岂伊小子所敢详焉。府君积善余庆,里人为美。四岁通《骚》、《雅》,六岁属文章。及乎成童,文史足用。就养之美,造次无亏。非道不行,非礼不履,孝友恭肃,闻于乡党。年甫十五,言祗上京。燕公于志宁、河南公褚遂良素闻府君高名,特加表荐。寻授宋州参军,转左率府仓曹参军、昭文馆直学士,又转内直丞。丁内忧,寻奉敕夺情,授雍州万年县主簿,兼崇贤馆直学士,又迁著作佐郎,又转起居舍人。府君长兄中允君时任给事中,与府君同侍玉阶,分华两省,侍奉之美,朝论称荣。俄而坐事,徒于越。上元初,今上抗表,雪府君无罪,特敕追还。未几,授中书舍人。皇命才发,紫泥已奉。疾如奔电,势若凌云,天下之人,望风钦属。寻授相王府司马,仍侍王属文。又加昭文馆学士,寻又检校礼部侍郎。朝望允谐,礼仪斯缉。寻又兼吏部侍郎,所立纲纪,至今遵式。未终大选,又迁中书侍郎。掌绂凤池,实参汗。誉高五字,声驰八表。属皇帝嗣膺大宝,府君久事平台。礼峻宋昌,恩邴吉。寻同中书门下三品,封临淮男,邑三百户。于时,天子谅阴,独决朝政。举无遗策,动不失机。燮理惟和,中外无事。累承天泽,特冠朝伦。每献嘉谋,必筵厚赐,或申直谏,更锡殊私。然每奉恩波,必加忧惧。频表退让,天听不回。志在公清,户无私谒。廉过辞帛,慎均温树。抚育犹子,逾于所生。至于朝廷诰命,吉凶制则,挥翰立成,文不加点。然以□□府幕,兼崇定策之功,久掌丝纶,遂迫奸臣之忌。奄罹冤酷,上诉无因。以垂拱二年八月十二日薨于河南崇业里之私第,春秋五十七。扬名等号天扣地,无所逮及,偷生忍死廿余年。以唐隆元年,皇□载临宸极,情深遗旧,赠中书令,又葬日令州县检校给赙,礼也。重惟府君天性纯至,日用恭睦。重丁二祸,无改三年。虽久变琴歌,而不忘哀。至若词藻精博,独冠当时。汉代文章,无非子云之笔;晋朝碑颂,必假孙公之词。罕存草稿,并多遗逸。今所编录,成七十卷焉。宝在门庭,藏诸天府。先夫人河东郡君裴氏,皇朝户部尚书、安邑公矩之孙,始州临津令恭道之女也。□□礼乐,门袭轩裳,一德无爽,六行兼备。枣栗苹蘩,夙彰于内则;柔明贞婉,更昭于母仪。抚养子侄,至于成长。彼苍不吊,翳我何辜。以圣历元年九月廿八日终于汴州尚贤里之私第,春秋五十六。长子扬名,今任润州司法参军。第二子大名,今任通事舍人。第四子审名,今任右卫兵曹参军。第三子正名、第五子有名、第六子异名,并秀而不实,早归泉壤。扬名等亲奉义方之教,夙承清白之基。不自灭亡,重罹凶变。兄弟零落,形影相依。载偶圣明,各从驱策。思荐堇而无及,将负米而何因。慼慼崇堂,劬劳难报。哀哀逝水,风树长摇。今赠终之礼既宣,制葬之仪允集。龟筮告吉,岁月其良。以今景云二年岁次辛亥九月癸酉朔廿五日丁酉葬于洛阳县金乡之原,礼也。北拒长河,南瞻太室。郊原爽垲,都邑骈华。松柏千秋,丘陵万古。宁神有地,为子方终。虽卑不述尊,古有其义。然礼仪名教,先人之法。因心则述,何必求人?是用依卢谌之诔,取陆机之赋。啜其泣矣,敢作铭云:

    父兮母兮,尽劬劳。屺兮岵兮,肆哀号。履霜庭兮慼慼,攀泪柏兮忉忉。钦若先君兮道在天下,愍余□子兮孰敢挥毫,欲报德兮空罔极,地既厚兮天盖高。

 

墓志记载刘祎之"字希美,临淮阳乐人也。"关于其表字,《旧唐书·刘祎之传》失载,但《新唐书·刘祎之传》明确记载"字希美",可以和墓志相印证。墓志记载其家族为"临淮阳乐人",而《两唐书》均记载刘氏为"常州晋陵人"。对此,《元和姓纂》卷五临淮刘氏有明确记载"汉光武子广陵思王荆,子孙居临淮。唐著作佐郎子翼,代居晋陵,云本自临淮徙焉。"[] 根据墓志"及五马南渡,七姓从王,家于晋陵,重为名族。"五马渡江使用的是西晋末年司马氏五王南渡长江避乱的典故,则这支刘氏家族定居晋陵似乎在永嘉之乱后。由此可知,临淮是刘祎之家族的郡望,常州晋陵则是刘氏迁居之后的籍贯所在。

志载刘祎之"曾祖保,陈始兴王谘议参军。祖兴宗,鄱阳王谘议参军,名书国史,兼有文集。考子翼,皇朝朝散大夫、著作郎、昭文馆学士,盛德伟才,自有史传。"《旧唐书·刘祎之传》对于刘祎之祖父刘兴宗,尤其是其父刘子翼的记载比较详尽。但对于其曾祖刘保没有涉及,而《元和姓纂》卷五也没有提及刘保,这里可补史书之阙。

关于刘祎之早年的经历及仕宦情况,两《唐书》等文献中均没有涉及,而墓志记载非常详细。"四岁通《骚》、《雅》,六岁属文章,及乎成童,文史足用。"说明了刘祎之幼年时期就颇具才情。此后,"年甫十五,言祗上京。燕公于志宁、河南公褚遂良素闻府君高名,特加表荐。寻授宋州参军,转左率府仓曹参军、昭文馆直学士,又转内直丞。丁内忧,寻奉敕夺情,授雍州万年县主簿,兼崇贤馆直学士,又迁著作佐郎,又转起居舍人。"可见,刘祎之15岁时到长安,得到了当时身居高位的于志宁和褚遂良的赏识,在他们的举荐下,任宋州参军一职。之后又任左率府仓曹参军、内直丞,同时还兼昭文馆直学士。此后,由于母亲去世,刘祎之应该在家守丧丁忧。但很快他被夺情起复,又任雍州万年县主簿,兼崇贤馆直学士。此后又相继担任著作佐郎和起居舍人等职务。唐代起居舍人隶于中书省,而刘祎之的兄长刘懿之则在门下省任给事中。因此,墓志称"府君长兄中允君时任给事中,与府君同侍玉阶,分华两省。侍奉之美,朝论称荣。"而《旧唐书·刘祎之传》和《新唐书·刘祎之传》中载其所任一为左史,一为右史。对勘墓志,则右史正确。且左史即起居郎,属门下省,如此就不能称之为"分华两省"。且《旧唐书·刘祎之传》中其任左史(右史)的时间系于上元中也不对,详见文章后面论述。此时的刘祎之可谓颇受高宗、武后重用,《旧唐书·刘祎之传》记载"与著作郎元万顷,左史范履冰、苗楚客,右史周思茂、韩楚宾等,皆召入禁中,共撰《列女传》、《臣轨》、《百僚新诫》、《乐书》,凡千余卷。时又密令参决,以分宰相之权,时人谓之'北门学士'。"

关于北门学士出现的时间,两《唐书·刘祎之传》均将刘祎之为北门学士的时间系于上元中。《资治通鉴》卷二〇二也将此事系于上元二年(675)。[]但《旧唐书》卷四三《职官志二》却记载"乾封中,刘懿之、刘祎之兄弟、周思茂、元万顷、范履冰,皆以文词召入待诏,常于北门候进止,时号北门学士。"[] 刘健明在《论北门学士》一文中注意到了这一点,他考证认为北门学士设立于上元年间较为可信。[]此后李方《唐李元轨墓志所见北门学士》根据出土的李元轨墓志中"俄征为北门学士"的记载推断"北门学士的权置时间,只可能在乾封中,而不可能在上元中"。[]梁尔涛则在《唐李元轨墓志所涉北门学士问题献疑》中认为志主北门学士的身份有疑问,李元轨不过是一个在北门充任文职的胥吏,并非北门学士集团的成员,墓志中的记载是谀墓之文,反映了当时社会对北门学士的艳羡。而北门学士的出现仍在上元二年左右。[]而根据刘祎之墓志记载来看,刘祎之被流放巂州,上元初就被召回,之后就担任了中书舍人一职。因此刘祎之成为北门学士,参与密议决策当在上元之前。因此,北门学士出现的时间一定早于上元年间,《旧唐书·刘祎之传》的叙述是有误的。另外,刘祎之在总章三年二月撰写的《大唐故司空太师赠太尉扬州大都督府上柱国英国公李公勣墓志铭》署名"朝散郎、守司文郎、崇贤馆直学士臣刘祎之奉敕撰"。[]司文郎即著作佐郎,则刘祎之在总章三年二月(是年三月改元咸亨)尚任此官。那么,刘祎之任起居舍人应在此后了。按照两《唐书·刘祎之传》的记载,刘祎之成为北门学士是在其任右史(起居舍人)任上,因此,至少可以推测,北门学士出现的时间早于上元,大约在咸亨年间。

此后,刘祎之被流放巂州,墓志记载非常简略,"俄而坐事,徒于越嶲",可谓一笔带过。而两《唐书》记载则非常细致,《旧唐书·刘祎之传》载"祎之有姊在宫中为内职,天后令省荣国夫人之疾,祎之潜伺见之,坐是配流巂州。"《新唐书·刘祎之传》载"先是,姊为内官,武后遣至外家问疾,祎之因贺兰敏之私省之,坐流巂州。"但时间上,《旧唐书·刘祎之传》在此事之前有"仪凤二年,转朝议大夫、中书侍郎,兼豫王府司马,寻加中大夫"的文字。则此时发生在仪凤二年(677)之后。而墓志记载,上元初年(674),刘祎之就被召还。因此,刘祎之流放巂州不可能在仪凤二年之后。《新唐书·刘祎之传》将此事系于刘祎之与其兄同事两省之后,与墓志记载一致。更说明了《旧唐书》这段文字是有问题的,问题不在于内容,而是位置有误。根据墓志记载,刘祎之的确曾任中书侍郎,只不过是在流放巂州之后。另据《旧唐书》卷七《睿宗纪》"上元二年,徙封相王,拜右卫大将军。仪凤三年,迁洛牧。改名旦,徙封豫王。"[] 因此,《旧唐书·刘祎之传》中刘祎之先兼豫王府司马,之后迁相王府司马,明显是倒置了。实际应该是先为相王府司马,后为中书侍郎,兼豫王府司马。笔者怀疑《旧唐书》中的此段文字本来应该在后面,可能在古代传抄过程中串行,被提到了前面。

关于刘祎之的召还,《旧唐书·刘祎之传》记载"历数载,天后表请高宗召还,拜中书舍人。转相王府司马,复迁检校中书侍郎。"而据墓志,"上元初,今上抗表,雪府君无罪,特敕追还。"而且,墓志记载为刘祎之说情的是相王李旦,而非武后,与文献记载不同,这里可备一说。墓志记载,此后刘祎之又任检校礼部侍郎,兼吏部侍郎,后又迁中书侍郎、中书门下三品。其中,检校礼部侍郎,兼吏部侍郎史书失载。而两《唐书》刘祎之传均记载刘祎之任相王府司马时,检校中书侍郎,应以墓志检校礼部侍郎为准。

关于刘祎之死亡的原因,墓志记载语焉不详,"久掌丝纶,遂迫奸臣之忌。奄罹冤酷,上诉无因。"似乎是被人陷害。而两《唐书·刘祎之传》中对于刘祎之被祸的记载非常细致。如《旧唐书·刘祎之传》载"后祎之尝窃谓凤阁舍人贾大隐曰:'太后既能废昏立明,何用临朝称制?不如返政,以安天下之心。'大隐密奏其言,则天不悦,谓左右曰:'祎之我所引用,乃有背我之心,岂复顾我恩也!'垂拱三年,或诬告祎之受归诚州都督孙万荣金,兼与许敬宗妾有私,则天特令肃州刺史王本立推鞫其事。本立宣敕示祎之,祎之曰:'不经凤阁鸾台,何名为敕?'则天大怒,以为拒捍制使,乃赐死于家,时年五十七。"实际上,刘祎之死亡的最主要的原因是在其仕宦生涯中曾得到武则天的信重,然而他心存唐室,希望武后归政睿宗,被武后认为背恩。因事下狱之后,又公然冒犯武后的天威。因此,被武后借故赐死,墓志记载刘祎之蒙冤罹难也是实情。业师胡戟先生就认为刘祎之之死是武则天打击异己,施行酷吏政治的牺牲品。[11]

刘祎之被赐死的时间和地点,墓志记载非常清楚,垂拱二年(686)八月十二日薨于河南崇业里之私第,春秋五十七。两《唐书》也记载刘祎之卒年五十七岁,然而,其被赐死的时间与墓志记载差异非常大。两《唐书》所记刘祎之赐死时间皆在垂拱三年(687)。如《旧唐书》卷六《则天皇后纪》记载垂拱三年"夏四月,裴居道为纳言,夏官侍郎张光辅为凤阁侍郎、同凤阁鸾台平章事。庚午,刘祎之赐死于家。"[12]《新唐书》卷四《则天皇后纪》记载"五月丙寅,夏官侍郎张光辅为凤阁侍郎、同凤阁鸾台平章事。庚午,杀刘祎之。"[13] 卷六一《宰相表》也记载是年五月"庚午,祎之被杀。"[14]《资治通鉴》的记载也系于垂拱三年五月庚午。[15] 笔者专门查阅了《中华日历通典》,垂拱三年四月无丙寅和庚午日,因此《旧唐书》所记有误,四月当为五月。五月庚午即五月七日。[16] 除此之外,《唐会要》卷五四《中书侍郎》也记载刘祎之赐死是在垂拱三年。[17] 这样的话,刘祎之的死亡时间就出现了两个记载,墓志记载的垂拱二年八月十二日和两《唐书》等记载的垂拱三年五月七日。两个记载时间上差异甚大,年、月、日乃至干支都不相同,排除传抄致误的可能。两《唐书》等文献关于刘祎之赐死时间的记载比较一致,似乎出自同一史源,按理说不容轻易否定。但墓志为其子刘扬名所撰,距离刘祎之被祸仅20余年,且对于父亲的死亡时间,作为其子误记的可能性不大。因此,刘祎之赐死时间应当以墓志为准,即垂拱二年八月十二日。

刘祎之赐死后的葬地墓志没有记载,应是草草安葬。直到唐隆元年(710),唐睿宗即位之后,念及旧情,刘祎之得以沉冤昭雪。追赠中书令,并且以礼改葬,"葬日令州县检校给赙"。景云二年(711)九月二十五日,刘氏子孙将刘祎之葬于洛阳县金鄘乡原。金鄘乡位于唐代洛阳城的东北邙山之上,其方位大致在今天洛阳金村和翟泉村之间。[18]

而刘祎之洛阳的宅第以往文献失载,通过墓志记载可知,其宅邸位于崇业里,该坊里位于洛阳城定鼎门街东第二街自南向北第四坊。墓志还记载刘祎之夫人裴氏是唐初名臣裴矩的孙女。刘祎之死后,她居住在汴州尚贤里,于武则天圣历元年(698)九月廿八日去世。刘祎之的子嗣,《新唐书》卷七一《宰相世系表一上》记载只有刘扬名一人。[19]《元和姓纂》卷五也仅提到扬名一人。而据墓志记载,刘祎之有六子。扬名是长子,除此之外,还有第二子通事舍人大名、第四子右卫兵曹参军审名。而第三子正名、第五子有名、第六子异名早逝。从墓志铭署"嗣子润州司法参军扬名等谨述"来看,墓志铭应该礼葬刘祎之后由刘扬名和诸昆弟共同撰述完成的。据《新唐书·艺文志三》的记载,刘扬名还撰述有《戚苑纂要》十卷。[20]

墓志还提到,刘祎之的文章"罕存草藁,并多遗逸。今所编录,成七十卷焉。"则刘祎之去世后,文稿被编辑为七十卷。对此,《旧唐书·刘祎之传》记载"有集七十卷,传于时。"《新唐书》卷六〇《艺文志四》也记载"《刘祎之集》七十卷"。三者能够相互印证。由此看来,《旧唐书》卷四七《经籍志下》记载"刘祎之集五十卷"有误。

    从文献记载来看,在刘祎之的仕宦生涯中,武则天无疑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如两《唐书》中所载,刘祎之配流巂州是由武后"表请高宗召还"。武后临朝称制,"甚见亲委。"武后还曾称赞刘祎之"竭忠奉上,情甚可嘉。"以至于刘祎之有让武后归政的言论时,武则天认为是背叛,最后赐死刘祎之。然而,墓志中对于武则天只字未提,即便是对于武则天赐死刘祎之一事陈述也较隐晦,只是说被奸臣陷害,可见撰者对这一点是有所忌讳的。虽然墓志撰写时武周政权已经不复存在,但武后的统治被未被否定,且睿宗毕竟是武后的儿子。因此,即便刘氏后人心有不满,对此也不敢有所指摘,只能含混其词。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墓志中较多笔墨体现出相王李旦,也就是当时的睿宗对刘祎之的情意。二者之薄厚,跃然于纸上。另据洛阳近年出土的刘懿之之女、明琰妻刘夫人墓志,该墓志就提到刘祎之"垂拱中司典军国,作为股肱,四维克保,百辟是式,惟卫社稷,克加忠贞。属唐祚少艰,周命将革,先为太后之忌,遂被贼臣之构。"明确记载刘祎之被祸过程中武后的作用。刘夫人卒于开元十一年二月十七日,因此在此事的描述就无所忌讳了。[21]

从刘祎之墓志和两《唐书·刘祎之传》的相关记载对比来看,墓志对于志主的早年仕宦经历、家世以及卒葬等记载都比史书详尽,也能够纠正史书记载的错误。而两《唐书》则对于刘祎之生平仕宦过程中的细节描述细致,尤其是被贬、赐死等墓志不愿意提及的内容。二者相得益彰,将一位唐前期政治家的生平全方位的展现在研究者面前。笔者近年来一直从事洛阳唐墓志的研究,尤其是两《唐书》有传人物的墓志,通过墓志记载和文献记载的对比来看,墓志记载中许多内容都与文献记载有差异,有些方面也非常详实。墓志中虽然对涉及志主被贬、非正常死亡等内容有所隐晦,但是在志主的家族、仕宦、婚姻、丧葬等方面的记载都是真实可信的,是绝对的第一手资料。这也体现出两《唐书》在撰写过程中,所搜集的唐代官方的史料应该是比较完备的,但许多人物去世之后由亲属故旧等撰写的墓志文章,由于时过境迁,其中相当数量编者未曾寓目。因此,新出土的碑版文字多与文献记载有差异。当然,笔者并无意去否定两《唐书》等传统文献的记载。官修的纪传体史书在人物传记的撰写上不可能像单篇墓志那样面面俱到,史官们面对浩繁的史料也不会去字斟句酌的考证。无论如何,墓志文字对于文献记载的巨大的补充和纠错功能是有目共睹的。因此,新出土的唐墓志对于传统文献的补正仍旧是一个长期而系统的工作。

 

 

A study on "Liu Yizhi's Epitaph" Newly Excavated inLuoyang

Mao Yangguang

Abstract: LiuYizhi was a famous literatus and prime minister in period of Emperor TangGaozong and Empress Wu.He had important political influence at that time.LiuYizhi's Epitaph newly excavated in Luoyang records his experience of official,marriage,family,timeof death,and so on.These records could supplements and corrects related recordsof Xintangshu and Jiutangshu.So the epitaph has veryimportment historical value.

 

Key Words: Epitaph  Liu Yizhi  Tang Dynasty

 

 

 

原载《史学史研究》20123



[] 本文是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洛阳流散唐代墓志整理与研究"(10BZS016)阶段性成果。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项目"新见洛阳流散唐代墓志整理与研究"(2009JD011)前期成果。

[] 刘昫《旧唐书》卷八七,2846-2848页,中华书局1975年;欧阳修 宋祁《新唐书》卷一一七,4250-4252页,中华书局1975年。以下所引两《唐书·刘祎之传》内容均出自两书,不再单独出注。

[] 林宝《元和姓纂》卷五,687页,中华书局1994年。

[] 司马光《资治通鉴》卷二〇二,高宗上元二年,中华书局1956年,6376页。

[] 《旧唐书》卷四三《职官志二》,1853页。

[] 刘健明《论北门学士》,《中国唐史学会论文集》,三秦出版社1989年,207-208页。

[] 李方《唐李元轨墓志所见北门学士》,《文物》19929期,60页。

[] 梁尔涛《唐李元轨墓志所涉北门学士问题献疑》,《中原文物》20106期。

[] 张沛《昭陵碑石》,三秦出版社1993年,172-174页。

[] 《旧唐书》卷七《睿宗纪》,151-152页。

[11] 胡戟《武则天本传》,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103-104页。

[12] 《旧唐书》卷六《则天皇后纪》,118页。

[13] 《新唐书》卷四《则天皇后纪》,86页。

[14] 《新唐书》卷六一《宰相表》,中华书局1974年,1652页。

[15] 司马光《资治通鉴》卷二百四则天后垂拱三年,中华书局1956年,6444页。

[16] 王双怀《中华日历通典》,吉林文史出版社2006年,2519页。

[17] 王溥《唐会要》卷五四,中华书局1955年,933页。

[18] 赵振华 何汉儒《唐代洛阳乡里村方位初探》,《洛阳出土墓志研究文集》,朝华出版社2002年,105-106页。

[19] 《新唐书》卷七一《宰相世系表一上》,2255页。

[20] 《新唐书》卷五九《艺文志三》,1564页。

[21] 刘安期《唐故朝散大夫行申州义阳县令上护军平原明府君(琰)临淮刘夫人墓志铭并序》,笔者收藏拓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