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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焚经台》诗不是唐太宗的作品

 郭绍林

(洛阳师范学院)
 
摘要:一首《题焚经台》的七言律诗,被《洛阳市志·白马寺志》和《释源白马寺》二书说成是唐太宗的作品。这种说法不能成立。其一,唐太宗时期没有七律。其二,诗句说“白马亲从印土来”,唐太宗巡幸洛阳期间尚无“印度”这一译名。其三,这是一首嘲笑道教的诗,自称道教祖后裔的唐太宗不可能作诗嘲笑道教。其实这是《全唐诗》卷786中的一首诗,题目下署为“无名氏”,根本不是唐太宗。
关键词:《题焚经台》;七律;印度;道教;无名氏
 
 
徐金星先生主编的《洛阳市志》第十五卷《白马寺志》[1],第133页附录“古诗选萃”,第一首题为《登焚经台》,把作者署名为“唐·李世民”。全诗的录文云:
门径萧萧长绿苔,一回登此一徘徊。
青牛谩说函关去,白马亲从印土来。
确定是非凭烈焰,要分真伪筑高台。
春风也解嫌狼籍,吹尽当年道教灰。
陈长安先生撰写的《释源白马寺》[2]一书,第78页也说:“传说,唐太宗李世民曾亲幸焚经台,赋《题焚经台》诗一首。”其录文与《白马寺志》的录文不同者有四处:题目一个字不同,“门径”作“门经”(按不合平仄),“函关”作“函谷”(按不合平仄),“确定”作“确实”。
其实,这首诗一看就知道不是唐太宗的作品,这须从三个方面着手分析。
其一,唐太宗时期没有七言律诗
从文体来看,《白马寺志》所录的这首诗,是一首规范的七言律诗,用的是“灰”部韵,平起式,首句入韵,诗中没有出韵、孤平、三平尾、拗救等现象。这种格式的诗作,在唐太宗的时代根本没有出现。《全唐诗》卷一收录唐太宗的诗作将近一百首,全是五言诗,当然没有这首七言律诗。而且,当时其他作者也没有七言律诗传世。
明人胡应麟说:“初唐无七言律,……杜审言实为首倡。……‘季冬除夜’、‘毗陵震泽’,皆极高华雄整。”[3](内编卷四)“唐七言律自杜审言、沈佺期首创工密。”[3](内编卷五)杜审言的作品“毗陵震泽”,诗题作《大酺》。今人徐定祥先生指出:“从诗中‘火德’句看,此诗应作于天授元年(690)武则天改唐为周之后。又,诗中有‘毗陵’(郡治在今江苏常州)、‘震泽’(江苏太湖)、‘海上’(毗陵郡临近东海)、‘江东’等语,则诗人此时似仍在江阴任职。”[4](p27)今天看来,《大酺》虽然符合平仄韵部,但第二联作“伐鼓撞钟惊海上,新妆袨服照江东”,“伐鼓撞钟”与“新妆袨服”对仗不工,有此微疵,规范则要打点折扣。杜审言的作品“季冬除夜”,诗题作《守岁侍宴应制》,在格律上没有任何毛病可挑剔。《全唐诗》[5]卷六十二载其全诗云:
季冬除夜接新年,帝子王孙捧御筵。
宫阙星河低拂树,殿廷灯烛上薰天。
弹弦奏节梅风入,对局探钩柏酒传。
欲向正元歌万寿,暂留欢赏寄春前。
我在《长孙皇后《春游曲》系伪作——兼论七律的形成史》一文中说过:“关于《守岁侍宴应制》的创作时间,应结合杜审言的经历加以判定。圣历元年(698),武则天在神都洛阳创置控鹤府,任命亲信张易之、张昌宗兄弟为控鹤府内供奉。次年置府属官员,参用了一批文士词人。再次年改控鹤府为奉宸府。府属官员频繁出入皇宫,编撰《三教珠英》,侍从武则天宴饮和出游,应制赋诗。李峤、崔融便是这样的文士词人。杜审言由南方调任洛阳,这一期间有机会成为府属文士,与李峤、崔融、苏味道并称‘文章四友’。大足元年(701)至长安三年(703),他侍从武则天还长安,又返回洛阳。长安四年年底,武则天病笃,卧床不起。次年正月,张柬之发动政变,拥戴唐中宗复辟,杀掉张易之、张昌宗,杜审言牵连治罪,被配流到岭南。因此,《守岁侍宴应制》一诗的创作,我认为应在圣历二年(699)至长安四年(704)之间,或在洛阳,或在长安。”[6] 那么,规范的七言律诗的出现,是在唐太宗逝世四五十年以后,唐太宗怎么可能创作七言律诗!
    其二,唐太宗巡幸洛阳期间尚无“印度”这一译名
从运用词汇来看,《白马寺志》所录的这首诗中,“白马亲从印土来”一句,用了“印度”这个术语。“印度”一词,是唐初僧人玄奘从印度回国后才开始使用的,其书面表述最早出现在玄奘的著作《大唐西域记》卷二中,说:“详夫天竺之称,异议纠纷,旧云身毒,或曰贤豆,今从正音,宜云印度。……印度者,唐言‘月’。……言诸群生轮回不息,无明长夜莫有司晨,其犹白日既隐,宵烛斯继,虽有星光之照,岂如朗月之明。苟缘斯致,因而譬月。良以其土圣贤继轨,导凡御物,如月照临。由是义故,谓之印度。”[7] 玄奘认为用“天竺”、“身毒”、“贤豆”等汉语译名来称呼印巴次大陆,都不符合梵文Indu的读音,其含义是“月亮”,所以音译为“印度”。此前,汉语词汇中没有“印度”一词。玄奘回国,于贞观十九年(645)正月到达长安。这时,唐太宗驻跸洛阳,立即诏令他来洛阳,二月己亥在洛阳宫仪鸾殿予以接见。这次谈话涉及西行经历,唐太宗指示他写出来。二月庚戌,唐太宗统率军队由洛阳出发,奔赴辽东战场。三月己巳,玄奘回到长安。次年,玄奘在长安完成《大唐西域记》,并上呈唐太宗。我们不排除唐太宗在这次接见中,通过玄奘的口头表达得知“印度”这一词汇的可能性。唐太宗从二月己亥接见玄奘,到二月庚戌奔赴辽东,在洛阳停留了10天,如果巡幸白马寺,正好与诗中“春风也解嫌狼籍”的时令符合。那么,这10天内唐太宗是否去过白马寺呢?唐中宗神龙二年(706)幸白马寺,文献有记载。《旧唐书》[8]卷七《中宗纪》说,九月“壬寅,幸白马寺”;卷九十二《魏元忠传》提到唐中宗这次去白马寺,是由于大臣魏元忠归乡拜扫之后返回洛阳,“帝又幸白马寺以迎劳之”。但文献没有唐太宗贞观十九年去白马寺的记载。试想,一位率领大军奔赴前线去打仗的皇帝,怎么可能有逛佛寺的闲情逸致。同年,唐太宗从辽东返还京师长安,是秋冬季节,没有经过洛阳,更不可能写这首诗。又过了三年半,唐太宗逝世,他最后的这些日子中再也没有来过洛阳。诗中说“一回登此一徘徊”,作者自然是多次登临焚经台的,唐太宗哪有这样的经历?
其三,自称道教祖后裔的唐太宗不可能作诗嘲笑道教
从诗的基调来看,这是一首嘲笑道教的诗。“确实是非凭烈焰,要分真伪筑高台。春风也解嫌狼藉,吹尽当年道教灰。”这几句诗涉及一个佛道斗争的说法。
唐初僧人道宣所著的《集古今佛道论衡》,卷甲引《汉法本内传》说,东汉明帝永平三年(60)梦见佛陀,遂派使者西行求法,使者回国后,在洛阳城西雍门外立白马寺。随同使者来华的天竺僧人摄摩腾、竺法兰,为汉明帝广说佛教教义,使得汉明帝对佛教高度崇信。永平十四年正月初一,五岳诸山道士借元日朝拜之机,互相串联说:“天子弃我道法,远求胡教。今因朝集,可以表抗之。”于是由南岳道士褚善信领衔上表,说:“太上无形无名无极无上虚无自然大道,出于造化之前,上古同遵,百王不易。”而明帝“弃本追末,求教西域,所事乃是胡神,所说不参华夏”。“臣等诸山道士多有,彻视远听,博通经典。从元皇已来,太上群录,太虚符咒,无不综练,达其涯极。或策使鬼神,或吞霞饮气,或入火不烧,或履水不溺,或白日升天,或隐形不测,至于方术药饵,无所不能。愿得与其比校,一则圣上意安,二则得辨真伪,三则大道有归,四则不乱华俗。臣等若比对不如,任听重决。如其有胜,乞除虚妄。”汉明帝于是敕令道士和僧人于正月十五日在白马寺集合,进行较量。道士们在白马寺设置三坛,每坛开24道门。道士有南岳衡山褚善信、西岳华山刘正念、北岳恒山桓文度、东岳泰山焦得心、中岳嵩山吕惠通,以及霍山天目山五台山白鹿山等十八山祁文信等,共计690人。他们携带灵宝真文、太上玉诀、三元符录等590卷,置于西坛,茅成子、许成子、黄子、老子等27家子书135卷,置于中坛,祭祀百神的食品置于东坛。佛教方面则在白马寺南门安置佛舍利、经像。斋讫,道士们环绕自己的经卷行走,嘴里念念有词:“臣等上启太极大道、元始天尊、众仙百灵,今胡乱中夏,人主信邪,正教失踪,玄风坠绪。臣等敢置经坛上,以火取验,欲使开示群心,得辨真伪。”他们便以沉香木为炬,焚烧自己的经典,刹那间“经从火化,悉成灰烬”。道士们面面相觑,恐惧不已,“将欲升天隐形者无力可能,禁效鬼神者呼策不应”。南岳道士费叔才竟然当场羞愧而死。这时,佛教方面大显身手。佛舍利五光十色,升腾空中,遮蔽住日光。摄摩腾纵身云霄,变化万端,随即天宇降下宝花,落在僧人身上,悦耳的天乐传来,感动着人情。竺法兰密切配合,用大梵音叹佛功德,让在场的大众称扬佛法僧三宝,并为他们讲解佛教道理。当即出现出家为僧尼的高潮,有司空阳城侯刘峻和官僚士庶等千余人,四岳诸山道士吕惠通等628人,阴夫人、王婕妤等以及宫人妇女等230人。洛阳立了十所佛寺,七所安置僧人,在城外,三所安置尼姑,在城内。“汉兴佛法,自此始焉。” [9](卷甲)
这些说法是佛教徒杜撰的。道教由黄老学说和巫术结合而成,祖述老子,尊为太上老君,形成于东汉中期。琅邪人宫崇向汉顺帝(125-144年在位)献上所谓神书,170卷的《太平清领书》,说是其师于(一作干)吉在曲阳泉水上得到的。今存道教经典《太平经》残本,即从《太平清领书》而来。东汉初期明帝时期哪有道教,哪有道教经典?东汉政府禁止汉人出家为僧,只允许西域来华人士信奉佛教。《集古今佛道论衡》所引用的《汉法本内传》是一部伪书,所谓汉明帝允许阳城侯刘峻等人出家为僧人,根本不足凭信。后来才逐渐出现佛教徒,第一个居士是东汉严佛调,第一个受戒僧人是曹魏嘉平二年(249)在洛阳剃度出家的朱士行,第一批尼姑是净检等人,她们20多人西晋时从来华罽宾(克什米尔)僧智山剃发受戒,在洛阳宫城西门竹林寺修行,进入东晋,净检等四人请胡僧昙摩羯多建立戒坛,受具足戒,正式成为比丘尼。
然而仅仅辨析《汉法本内传》的说法不符合历史实际,还不足以推翻《白马寺志》所云这首诗是唐太宗作品的说法。不符合历史实际的说法也会有市场,假如唐太宗相信这些说法,愿意写入诗中,别人总无权制止他。因此,重要的是看看唐太宗对待道教到底是什么态度,是否有可能作诗嘲笑道教。
唐朝建立之初,统治者基于国家利益的考虑,对儒释道三教排列名次。唐朝建立后的第三个年份武德三年(620),唐高祖李渊去道教圣地楼观(在陕西周至县)设醮祈福,道士岐平定对他说:“陛下圣德感天,秦王(后来的唐太宗)谋无不胜,此乃上天所命,圣祖(老子)垂祐,何寇孽不可诛也?”[10] 李唐皇室本来杂染夷狄鲜卑族血统,虽然自称出自汉族陇西李氏,门第依然不高,为了神化李唐政权,十分乐意把自己说成是道教祖老子李耳的后裔,于是唐高祖改称楼观为宗圣观。同年,晋州(治今山西临汾市)樵夫吉善行奏称在浮山县羊角山见到一位身穿素衣骑着白马的老叟,说:“谓(为)吾语唐天子:吾汝祖也,今年平贼后,子孙享国千岁。”[11] 唐高祖于是任命吉善行为朝散大夫,改称浮山县为神山县,羊角山为龙角山,山上修兴唐观,内塑太上老君像。武德八年,唐高祖到国子学释奠,宣布三教的名次是:“老教、孔教,此土元基;释教后兴,宜崇客礼。今可老先、次孔,末后释宗。”[9](卷丙) 贞观十一年(637),唐太宗巡幸洛阳,在这里下了一道《令道士在僧前诏》,愤慨“殊俗之典(舶来品佛教),郁为众妙之先;诸华之教(国产品道教),翻居一乘之后”。指出必须予以厘革:“自今已后,斋供行立,至于称谓,其道士、女冠(女道士)可在僧尼之前。庶敦本之俗,畅于九有(四面八方);尊祖之风,贻诸万叶(千秋万代)。”[12] 道先佛后作为李唐王朝的基本国策,经一再申明,牢不可破。
道教徒有恃无恐,不断对佛教挑衅、发难。武德四年,前道士、太史令傅奕上表唐高祖,请废除佛教,极言佛教的社会危害,并谩骂佛教为“秃丁邪戒”、“妖胡浪语”。[13] 佛教徒为了保住自己的生存空间,被迫反击。次年,释法琳上启太子李建成和秦王李世民,企图争取皇室的理解和支持,并撰写《对傅奕废佛僧事》(即《破邪论》)上呈朝廷。武德九年,李仲卿、刘进喜二道士分别写了《十异九迷论》、《显正论》攻击佛教,法琳又著《辩正论》予以还击。僧人慧乘、普应以及居士李师政等,密切配合法琳,对道士口诛笔伐。
唐太宗贞观十一年道先佛后诏令颁布后,僧人法常等数百人赴朝堂陈述意见,请求取消成命,未被采纳,道士益发受到鼓舞。贞观十三年,道士秦世英向唐太宗告密,说法琳《辩正论》诬蔑皇室始祖,唐太宗向法琳问罪。法琳冒着大不敬的风险,说皇室出自代北鲜卑族,是阴山贵种,其姓氏达闍,译作唐言为李氏。而李耳属于陇西李氏,其父姓名为韩虔(与寒蹇谐音),字元卑(天字第一号卑贱货),是个独眼、跛足、无耳的乞丐,终生娶不起妻子,72岁时与邻里老婢私通,在李子树下生出李耳,始以李氏为姓。法琳说皇室“弃北代而认陇西”,是拿黄金换同等重量的黄铜,绸缎换同等长度的粗布,蠢人干蠢事。唐太宗大怒,认为法琳这番话“爬毁朕之祖祢,谤黩朕之先人,如此要君,理有不恕”,宣布处以死刑,七天后执行,看他念七天观音菩萨是否能刀杖不伤。届时法琳说:“七天以来,惟念陛下,未念观音”。陛下“子育群品(庶民百姓)”,就是当今人间的观音。“陛下若顺忠顺正,琳则不损一毛;陛下若刑滥无辜,琳有伏尸之痛。”[14] 唐太宗于是把他改判为流放。
贞观十五年五月十四日,唐太宗亲临长安弘福寺,向五位大德做思想工作。他表白了自己的苦衷:“比以老君是朕先宗,尊祖重亲,有生之本,故令在前。……今李家据国,李老在前;若释家治化,则释门居上。”同时,他提醒僧人注意佛道二教的实际处境,说:“自有国以来,何处别造道观?凡有功德,并归寺家。国内战场之始,无不一心归命于佛,今天下大定,唯置佛寺。”[9](卷丙)
试想,唐太宗作为道先佛后政策的制定者,号称道教祖的后裔,在压制佛教的同时,怎么可能作诗嘲笑道教!
那么,《白马寺志》附录的这首诗到底是什么来历?《全唐诗》卷七百八十六收录了这首诗,题目作《题焚经台》,第五句作“确实是非凭烈焰”,这都如同《释源白马寺》一书所引,其余文字和《白马寺志》的录文相同。至于作者是谁,《全唐诗》署为“无名氏”,在题目下交代说:“此诗载《翻译名义集》,云唐太宗作。其声调不类,要是后人妄托。”《翻译名义集》是南宋苏州景德寺僧法云所著的一本书,所谓唐太宗这首诗,著录于《翻译名义集》卷七《统论二谛篇第六十四》中。《全唐诗》编纂者所持的理由虽然太简单,毕竟辨认出不是唐太宗的作品。
 
参考文献:
[1]徐金星主编.洛阳市志·白马寺志[M].郑州:中州古籍出版社,1996.
[2]陈长安.释源白马寺[M].洛阳白马寺佛教文化研究会,2008.
[3](明)胡应麟.诗薮[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79.
[4]徐定祥.杜审言诗注[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
[5](清)曹寅,等.全唐诗[Z].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
[6]洛阳师范学院学报[J].2001,(3).
[7](唐)玄奘.大唐西域记[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77.
[8](后晋)刘昫.旧唐书[M].北京:中华书局,1997.
[9](唐)道宣.集古今佛道论衡[M].大正新修大藏经.第52册第2104号.日本东京大藏经刊行会,1990.
[10](唐)杜光庭.道教灵验记[M],卷14.中华道藏.第45册第4号.北京:华夏出版社,2004.
[11](宋)王溥.唐会要[M],卷50.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1.
[12](清)董诰,等.全唐文[Z].卷6.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0
[13](唐)道宣.广弘明集[M],卷11.大正新修大藏经.第52册第2103号.日本东京大藏经刊行会,1990.
[14](唐)彦琮.唐护法沙门法琳别传[M],卷下.大正新修大藏经.第50册第2051号.日本东京大藏经刊行会,1990.
(原载《洛阳师范学院学报》2008年第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