戏曲与音乐

当前位置:首页 > 河洛文化研究 > 戏曲与音乐

从洛阳乐舞陶俑看鼓吹乐

孙敏

 
  在汉代发展起来的鼓吹乐是一种以管乐器和打击乐器为主,并兼有歌唱的艺术形式,它源起于北方的游牧民族,传为班壹所创。《乐府诗集》曾引刘瓛《定军礼》云:“鼓吹未知其始也,汉班壹雄朔野而有之矣。”鼓吹乐以鼓、箫、笳、角为主,节奏鲜明,音响洪亮高亢,风格古朴威猛,比之先秦雅乐、丝竹器乐,具有明显地雄壮、粗犷、刚健、热烈的特色。鼓吹之乐在北方草原上曾以马上之乐的姿态,于“出入弋猎,旌旗鼓吹”的社会音乐生活中,作为财力和权利的象征,宣扬其威严的气势。传入中原后,鼓吹乐继续以其品格、风貌被宫廷采纳,甚至形成一种制度,初始为皇室专用,后亦将其当作殊恩赐给边将与臣下。汉代时鼓吹乐分“黄门鼓吹”、“骑吹”、“短箫铙歌”、“横吹”、“箫鼓”等五种。用于军乐、仪仗、宴乐之中,并在宫廷、民间音乐生活中产生各种新的鼓吹形式,流行于南北各地,逐渐成为一个规模比较大的乐种。自汉代起,鼓吹乐在中国音乐史上开始以一个独立的音乐形式出现,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并得到广泛的运用。洛阳地区汉唐时期丰富多彩的乐舞陶俑,从一个侧面生动的反映了鼓吹乐的流行和繁盛,而其它地区少有的骑马乐俑在洛阳的集中出土,更以其独特的墓葬文化载体,典型的再现了鼓吹乐的历史风貌、音乐现象、音乐艺术特色及其流变。从而成为研究鼓吹乐这一艺术形式的重要参考。
 
  在洛阳北魏时期的偃师染华墓、偃师南蔡庄联体砖厂2号墓、洛阳元巶墓出土的一批鼓吹乐舞俑,不仅在雕塑史上具有重要的历史地位,同时在展示这一时期鼓吹乐的形式特征、艺术风格等方面也具有极高的音乐学价值。魏晋南北朝时期,鼓吹乐又有了新的发展。鲜卑族原有的源自民歌的《真人代歌》(《北歌》),随着征战与政权的建立逐渐在北方流传开来,并受到南方贵族的注意与喜爱。如梁朝的横吹曲中已有不少《北歌》在内,而陈后主曾专门派遣宫女去学习北方的箫鼓,称之为《代北》,将其用于宴席娱乐。南北文化的交流使《北歌》普遍加入了南方和北方的鼓吹乐中。洛阳北魏常山文恭王元巶墓出土的鼓吹乐舞俑,形象地反映了这一时期鼓吹乐队的情形。在洛阳元巶墓中发掘出土了各类彩绘陶俑共有百余件,造型优美,别具特色,很象是列成阵势的仪仗俑群,其中鼓吹乐俑14件,包括伎乐俑,骑马击鼓俑、击腰鼓俑和舞俑等几类。从所持乐器的组合上,可明显的看到鼗、排箫的出现和铙的消匿,带有明显的汉化痕迹。同时从墓主人的身份也反映了这个时期,所施鼓吹较为泛滥,凡有官职者,几乎都可以得到鼓吹。鼓吹进入朝堂,成为宣扬威仪、标志身份之卤薄仪仗的组成部分。正如元巶墓鼓吹乐舞俑与那些威武雄壮的铠马武士俑、按剑武士俑、双目圆睁的持盾俑、仪态严谨恭正的文吏俑、卑微的奴仆俑……等陶俑组合的气魄场面,共同反映了墓主人以牛车为中心的外出仪仗队伍中的仪卫、部曲、奴婢、鼓乐等内容更加丰富和规范,模拟了北魏时期仪仗队伍中的鼓吹乐的组合形式。
 
  隋唐时期的鼓吹乐一方面较之两汉魏晋时期更加严格和规范,另一方面,也有了新的变化和发展。洛阳唐代骑马乐俑的频频出土,进一步展示了鼓吹乐在中原地区的发展与繁盛。从洛阳发现的多处唐代骑马乐俑,可以看出,唐代仍突出地保留了鼓吹作为马上之乐的骑吹形式。如偃师唐恭陵哀皇后墓出土的11件彩绘骑马击鼓俑和骑马吹奏俑。这组骑马俑为初唐皇家随葬器物,制作精美、考究,虽然手中乐器已残,但俑端坐在马上,精神抖擞,姿态各异,或吹奏,或击鼓,手臂挥动,衣袖生风。又如偃师唐柳凯墓出土的11件骑马乐俑,造型更是栩栩如生,或屈肘俯首吹竖笛,或双手于胸前吹奏筚篥,或侧身倾斜、手臂上翘吹横笛,或扬臂捂嘴吹呼哨,或两臂上下作击鼓状……演奏姿势惟妙惟肖,既气势威仪,又情趣盎然。在唐柳凯墓中与骑马乐俑一起出土的还有大量的骑马俑和胡人俑,可见唐代鼓吹继续受北朝少数民族鼓吹的影响,而且所使用的乐器和演奏方式也都可以在北朝鼓吹俑中找到痕迹。鼓吹乐的兴起与光大,是中原文化和西域文化交流融合的结果,
 
  自汉魏以来,各类鼓吹之间的区别越来越小,界限也不甚分明,其使用场合、乐器配置也时有变通。鼓吹作为一种音乐形式在唐代时已逐渐与散乐相结合,从而更促进了散乐的发展。在音乐文化的发展过程中不仅适应人们多方面需要,也表现了不同以往的演奏风格。洛阳唐代骑马乐俑生动的鼓吹形象,真实地反映了唐代的鼓吹从本质上已不同于汉魏时期的单纯、简洁、粗犷和沉厚,而是洋溢着大唐之风的激情和豪放,响亮地吹颂着唐代音乐文化意气风发、乐观向上的辉煌乐章。
 
  (洛阳师范学院河洛文化研究中心供稿)
 
  发表于《人民日报》海外版2003年9月12日第七版